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修订,主要涉及这四个方面→
据民政部网消息,慈善9月5日,组织主涉民政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公开管理j9《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募捐此次修订立足慈善法新修改的办法内容,保持现行《办法》基本框架、修订体例不变,慈善并结合实践发展需要,组织主涉对内容作了调整和细化。公开管理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募捐优化公开募捐资格申请条件。新修改的办法j9慈善法将“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修订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修改为“依法登记满一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办理其登记的慈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放宽了时限要求,组织主涉《办法》对此作了相应修改。公开管理同时,《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公开募捐资格申请条件,重点考察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机制的有效性、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慈善组织运作的合规性。
二是细化公开募捐方案有关规定。《办法》聚焦公开募捐活动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逐项细化了公开募捐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例如,增加了预期募集款物数额,明确了单次募捐活动的最长开展期限;规定每一项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单独备案,不得合并备案,不得用同一个募捐备案编号开展多项公开募捐活动等,推动慈善组织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方便募捐对象、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是规范合作公开募捐行为。针对合作募捐中有的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未切实履行对合作方的监管职责等问题,《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募捐合作方的管理要求。例如,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对善款募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应当细化募捐合作协议内容,通过评估、审计等手段加强对募捐合作方行为的监督等。
四是明确吊销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后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办法》明确慈善组织被依法吊销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当年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仍按照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标准执行,之后再按照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标准执行,解决了慈善组织失去公开募捐资格后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衔接问题。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倪仕轩
- ·南沙客运港清明假期增开往来香港航班
- ·记3分罚200元!梅州交警曝光了这些车辆不礼让行人!这车牌你熟悉吗
- ·重拳整治乱停乱放、私占停车位!梅州交警蜀黍近期“有点忙”
-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五部门联合发文了
- ·四川好人张艳:身残志坚向阳而生逆境重生书写光明
- ·注意!4月1日起,96路公交线路暂时停运!
- ·梅州3个单位入选2020年度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名单!
- ·梅州市60个项目列入2021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包括天然气县县通工程等
- ·中甲联赛:广东三队一胜两负,广州豹两连胜独占榜首
- ·出发!梅州军分区司令员段见云欢送65名新兵奔赴军营
- ·从小培养纳税意识!税收特色研学活动第一站走进东山中学
-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涉案金额1538万元!梅州市税务部门出手了
- ·中甲联赛:广东三队一胜两负,广州豹两连胜独占榜首
- ·2月末梅州存贷比达68.5%,制造业贷款同比增40.12%
- ·注意!4月5日起,梅城彬芳大道的这路段,将半幅围蔽施工2个月
- ·清明期间梅州会雨纷纷吗?天气预报来了